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成绩,龙岩市司法局被司法部、人社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福建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福建省平安福建建设先进集体”。
依法治市方面: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设立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综合指标,将往年“依法行政”单项指标升格为“法治龙岩建设工作成效”综合性指标。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巡察督察,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市县两级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内容。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完成市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书面法治督察全覆盖,对4个县(市、区)及3个市直单位开展实地法治督察。推动专题述法实现全覆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新罗区在全省率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专题述法评议会议,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2022年8月,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法治建设方面:全面完成年度立法工作,制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成《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龙岩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5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立法相关工作,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成新一轮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涉法文件90件次,出具审核意见书54份,提出法律意见100余条,审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报备文件216件,梳理市本级规范性文件378件,拟废止64件,拟修改17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市本级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组织全市4733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累计取消证明事项200项,实行告知承诺制374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全市行政复议机关从41家调整为“1+7”家,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改革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经费保障等均已落实到位,制定出台《龙岩市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行政应诉工作更加规范。加强府院互动,出台《关于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进法治龙岩建设的若干意见》,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38件,同比上升203.95%,行政应诉案件562件,同比上升12.85%。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现突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三重”工作内容,,武平县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公示名单。
平安建设方面:紧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一主线,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抓手,推动平安龙岩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凸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推广运用“龙岩e调解”小程序,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龙岩、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调解矛盾纠纷23215件,调处成功22973件,调解成功率98.96%。“两类人员”管理更加规范,依法严格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成上杭、永定、漳平智慧矫正中心申报工作,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273人,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细落实,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安置帮教制度更加规范、责任措施有效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召开全市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深入实施“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融合发展,推进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967个,占村(社区)总数51%。“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专业化线上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法律咨询10359件。“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6981件、法律援助案件2877件、司法鉴定案件5619件。法律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等活动,全年共开展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247人次、法律咨询233场次、提出法律意见182件、审查劳动合同160件、梳理法律风险132个、完善管理制度48项、调解涉企业项目纠纷158件。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建设,成立龙岩市“红土法治志愿服务队”,共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150余场次。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等普法宣传活动13680余场次,新罗区花式普法做法被《法治日报》关注报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颁发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14570张,新罗区东城街道永兴社区、连城县莲峰镇莲西社区、长汀县大同镇新庄村等3个村(社区)入围新一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名单。
特色品牌培育打造方面:“系列枫桥”培育成效明显,先后培育出“客家枫桥”“道路枫桥”“林区枫桥”“边界枫桥”等“系列枫桥”调解品牌,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采用刊发并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经验做法被福建法治报、学习强国推广。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成效明显,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38个,6件闽西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典型案例推广成效明显,广州市吴某与龙岩市新罗区某商务文印公司电子商务纠纷调解案、“连城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护航乡村振兴”等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干部队伍管理方面:能力素质持续提升,落实分级分类政治轮训,深化“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年十个一”活动,常态化开展“一学三比”练兵比武,开展“红土法治讲堂”系列活动,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暨新任司法所长专题培训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干部队伍从严管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成效显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3个集体、20名个人获地厅级以上表彰。
龙岩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