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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黄黎铃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6-10-1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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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司许决〔2026〕08149号

黄黎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黄黎铃的执业机构由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变更为福建龙津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