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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李南南司法鉴定人执业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6-07-3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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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司许决〔2026〕08105号

李南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执业机构为福建省龙岩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室,执业类别为法医精神病鉴定(0301精神状态鉴定,0303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0305精神损伤类鉴定),执业证号为350726006085。

  司法鉴定人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