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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张京专(兼)职律师执业证注销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6-07-3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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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司许决〔2026〕08103号

张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张京注销专职律师执业证。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注销后相关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