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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阙瑜家公司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6-07-2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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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司许决〔2026〕08102号

阙瑜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阙瑜家执业机构由龙岩水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龙岩城发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