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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林婧蕾首次申领公律师工作证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6-07-0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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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司许决〔2026〕08091号

林婧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林婧蕾公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