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上,张炳明介绍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龙岩市实施两年来的贯彻落实工作情况。他表示,两年来,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提质增效,连续六年行政复议合法率达100%,2025年度行政诉讼败诉率实现全省最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多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示范案例,两篇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获全国奖项,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更加显著,助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两年来,我市行政复议机关紧紧围绕“主渠道”定位,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实现新发展,体现为五个“更加”。
01 主渠道作用更实
无论线上、线下,都能方便地申请行政复议,并通过“繁简分流”机制,让大量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高效化解。2024年和2025年全市行政复议收案数量远高于一审行政诉讼,超过90%的案件做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合法率连续六年达100%。
02 服务发展更优
复议工作紧扣发展大局,依法妥善处理涉重大项目、生态环保等领域案件。同时,专门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涉企执法行为,深化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其中,2篇案例入选全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为市场主体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03 监督执法更有力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2024年以来通过复议纠错100余件,并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推动源头治理。近年来,我市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100%,这两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04 配套机制更健全
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加强与法院联动,建立了败诉预警、数据通报等机制,开展“以庭代训”,形成了制度赋能、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05 复议队伍更专业
严把人员专业关,全市复议人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比例超过84%。在长汀县试点行政复议员制度,开展常态化培训与业务竞赛,鼓励比学赶超、勤学善思,有多篇案例和法律文书获评全国、全省优秀,为复议工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德喜对新形势下,我市将如何进一步贯彻行政复议法,更有力地服务中心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是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市政府将重点从4个方面持续发力,真正让法治思维融入日常执法行为:
01 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法治能力
持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与纠错防错机制,市政府领导带头查问题、提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述法”双考核机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后,在本单位通报案件反映的问题与整改举措,实现从“出庭”到“出治”的转变。同时,把旁听庭审、案例教学纳入市县两级党校必修课程,强化“决策先问法”的自觉。
02 抓好源头规范,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以“立规矩、强指导、控弹性”为重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程序管控。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处罚阶次和适用情形,坚决纠治“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面推广“闽执法”平台,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减少对企业干扰;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03 抓实前端工作,提升实质解纷成效
鼓励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及时自我撤销、变更或补正,把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深化“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组织执法骨干、行业专家和复议、司法人员提前介入,对涉企争议进行“联合把脉”、联动调解,推动纠纷早化解、真化解。
04 抓严协同监管,压实依法行政职责
围绕国家最新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定配套细则,健全涉企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发挥好基层监督点和监督员作用。坚持监督与规范并重,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以有力监督倒逼规范执法。
面对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新业态、网络安全、数据治理等新类型行政争议逐渐增多的问题,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将坚持“专业人办专业案”的思路,重点围绕三个层面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检验。
01 建强专业队伍,夯实工作根基
在全市复议人员中超过84%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分层分类、常态化培训,定期安排人员参加“行政审判大讲堂”等线上学习,开展闽西红色法源实景教学,选派骨干到古田、长汀等地现场研学,持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02 用好专家智库,补强专业短板
针对新业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重大疑难案件,依托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邀请高校学者、行业专家参与案件咨询,借助专家学者的智慧把准事实、厘清法律,确保专业问题得到专业处理,提高审理的精准度和公信力。
03 注重协同联动,凝聚专业合力
初步建立了新类型案例收集与研学机制,定期梳理、研究全国范围内的相关裁判观点和学术动态,形成内部学习资料,保持对法律前沿的敏感度。同时,加强与法院的联动,通过联席会议、同堂培训、会商座谈等方式,共同研讨新领域法律适用标准,推动认识统一、尺度一致,努力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