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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红色法魂  绽放时代新韵 ——龙岩市努力打造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发展新高地
文章来源:司法部《司法所工作》2024年第12期
发布时间:2025-01-1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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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核心区,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早期运用法律治国理政的“试验田”,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近年来,龙岩市深入挖掘、保护红色法治资源,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打造红土法治品牌,深化红土法治实践,走出一条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发展之路,让红色法治文化在闽西大地焕发时代光华,为新时代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注入红色法治活力。龙岩市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等荣誉称号,“1334才溪工作法”等多项依法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

  一、聚焦“溯源”,探寻红色法治实践“试验田”

  厘清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全面开展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普查登记,深入挖掘与法治有关的革命遗址、纪念馆、文物等资源,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38个,理清不可移动遗址753处、可移动馆藏文物20623件(套),为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打下坚实基础。其中,古田会议旧址、汀州试院、金砂镇金谷寺、何叔衡纪念馆等4个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入选福建省首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名单;闽西裁判兼肃反委员会刊发的《法庭日刊》原稿,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认定为目前发现的党创办最早的红色法治刊物。

  梳理红色法治历史脉络。将回顾历史、总结经验作为更好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能量“蓄水池”,组织专家通过实地察看、拜访革命前辈、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梳理闽西红色法治历史,先后出版《闽西苏区法治史料汇编》《法魂》等如实反映闽西红色法治历史书籍4册,深度还原法治思想启蒙、法治机构开创以及红色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闽西实践,生动记录土地革命时期党领导闽西人民探索法治、追求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全过程。其中,6件闽西法治事件在我国法治历史中具有代表性意义,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深挖红色法治文化内涵。设立闽西苏区红色法治文化专业研究会,将闽西红色法治文化作为重点研究方向,《中央苏区红色司法案例研究》等项目取得显著成果。编纂出版《红色法治》,全面分析闽西苏区法治建设的成效与经验,总结凝练红色法治文化深刻内涵,提炼出“党管法治”“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宽严相济”等闽西苏区法治原则。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交流研讨,举办第三届东南法治论坛,召开“中国式现代化与红色法治基因传承发展”等红色法治文化主题研讨会20余场次,进一步凝聚学术共识。推动高校深化红土法治文化课题研究,完成《闽西苏区拥军优属的法律实践》《闽西苏区司法审判工作及当代启示》等课题30余项,探寻红色法治文化的基因血脉,提炼闽西红色法治文化时代意蕴。

  二、聚焦“守护”,筑牢红色法治资源“防护网”

  加强红色法治资源保护立法。制定出台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将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保护专项资金。实施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名录管理,闽西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与开发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实施红色法治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龙岩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群保护规划》《上杭临江楼保护规划》等红色法治资源保护规划10余部,按照“国保带省保、县保”的思路,大力实施红色法治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策划、生成、储备一批保护项目,保持“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邀请省级文物专家驻岩集中评审项目方案,组织编制革命旧址文物修缮技术方案209项、评审通过166项,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591万元,涉及151处红色旧址、154个工程项目。

  强化红色法治资源执法司法保护。加强红色法治资源保护行政队伍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保护网络,加大红色文化遗存认定、开发、利用、保护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成立“红色守护人”志愿服务队,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中央红色交通线保护专项监督,推动涉红色法治资源土地开发、市政工程等建设进行严格审批、反复论证,不断规范涉红色法治资源行政执法。

  三、聚焦“传承”,绽放红色法治文化“新光彩”

  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注重将红色法治文化与客家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度挖掘客家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和贵”“规矩”“向善”“崇法”等法治元素,用活用好客家山歌、畲家剪纸、傀儡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红色法治故事。积极探索红色法治与现代文艺融合路径,组建“闽西红色轻骑兵”,组织编创红色法治文艺节目13个,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基层行120余场次;组织拍摄红色法治专题片、微视频30余部,《红色法魂在闽西》专题片获评司法部“图·视·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二等奖。发动普法宣传力量,组织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红土法治”志愿者,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系列活动3200余场次,在普法中生动讲述红色法治故事,让红色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建设红色法治阵地。大力推进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馆藏红色法治文物1300余件,全面展现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苏区军民在闽西进行的红色法治伟大探索,分别被评为第二批、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成“中央苏区红色法治摇篮”专题展馆,根据中小学生特点,兼顾知识性与生动性,通过展板、多媒体、场景还原、实物史料、互动设计等多种形式开展红色法治教育。全市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26个,将红色旧址变成“培训教室”,让红色文物史料成为“培训教材”,让红色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打造红色法治品牌。围绕“红土法治”主题,开设“红土法治”讲坛、组建“红土法治”志愿服务队、设立“红土法治”宣传员电台栏目等,“红土法治”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各县(市、区)依托本地丰富红色法治资源,形成“法‘豸’文化”等红色法治品牌13个,凝聚成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巨大合力。

  红色法治是党领导苏区法治建设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是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力量源泉”。龙岩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老区,永远不要忘记老区人民,要一如既往支持老区建设”的殷切嘱托,传承中央苏区建设的红色法治基因,探索新时代红土法治路径,走出一条红土法治护航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