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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红土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12-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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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龙岩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红土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有关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勋善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友生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人促股负责人和部分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会上,与会司法所所长做了经验交流发言,各县(市、区)司法局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会议充分肯定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红土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对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是基层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也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是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持续深入开展“红土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六化”要求打造一批新时代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标杆样板。

  一要抓实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打造年轻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法治能力、工作本领,树立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优良作风。二是所容所貌整治提升。严格规范司法所业务用房布局设置,做到外观标识、上墙制度等按照新标准新要求置换到位,“三墙一栏”(党建墙、荣誉墙、文化墙,公示栏)规范设置,办公室、安置帮教室、调解室、档案室等业务功能室设置齐全规范。

  二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基层法治建设。发挥司法所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聚焦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加强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和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指导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平安建设。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一般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重点纠纷隐患,要联合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研判会商,协同攻坚化解。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教育管理。

  三要探索一项创新工作。全市各司法所要在做好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探索创新,打造特色亮点,提炼形成一至两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培育“一所一品”,推进“红土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