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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暨行政应诉培训(以庭代训)活动
发布时间:2024-11-2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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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上午,龙岩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暨行政应诉培训(以庭代训)活动。龙岩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聪参加庭审观摩;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德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勋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意文,以及27个市直机关共计6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庭审观摩及座谈交流。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社会保障领域的案件,庭审过程中双方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中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问题发表了意见,行政机关展现了较高的答辩、举证、辩论等行政应诉能力,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应诉示范效果好。在庭审结束后召开的府院联席座谈会上,主审法官与参会人员对行政机关在庭审中的应诉表现进行联动点评,对如何提升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能力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黄智勇还通报了今年1-10月我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情况。

   

  市政府郭德喜副秘书长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本次“以庭代训”活动的效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关口前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二要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承办,谁实施,谁应诉”的原则,对需要应诉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要落实责任到人,积极配合和支持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出庭应诉,庭审前要了解案情,掌握争议焦点,熟悉诉讼程序,出庭后要敢于出声、积极出声。三要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坚持源头预防,找准行政争议纠纷的根源症结,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产生。加强自我纠错,对于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要及时通过自行更正、撤销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联动化解,发挥全市已建立的府院互动机制,用好用活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多方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以庭代训”活动起到良好的教育示范效应,对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出庭应诉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