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龙岩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龙岩市司法局网站互动交流版块的“征集”栏目(http://lysfj.longyan.gov.cn/hdjl/myzj/)查阅文件,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邮编:364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龙岩市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