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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丘丽梅首次申领专(兼)职律师执业证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29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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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司许决〔2026〕08068号

丘丽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丘丽梅专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