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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兰晓琪专(兼)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5-10-3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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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司许决〔2025〕08141号

兰晓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兰晓琪律师的执业机构从福建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福建尚南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