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司许决〔2025〕08019号
陈启光: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延续执业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为350105006025,有效期从2025年3月27日至2030年3月26日。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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