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7.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减)0 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1.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减) 0 万元。没有安排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 1.4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公务接待费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38.88%,增支主要原因是省级业务检查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 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1.74%,减支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制度执行。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万元) | 比2016年初预算增减(万元)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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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5 | 1.4 |
3、公务用车费 | 20 | 9.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0 | 9.3 |
购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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