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现将半年来“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7797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42元。
龙岩市司法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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